一、家庭教育列入課程及活動40%
1-3 提供教案資料並融入家庭教育議題或提供其他學習單等佐証證明。
二、行政作為40%
2-5 學校自行辦理家庭教育活動計畫與成果,提供照片或其他佐證資料。
3-1 融入家庭教育相關議題創意活動成果(如愛的存款簿融入教學等)。 參加家庭教育中心辦理之相關競賽等活動(如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、深耕學校家庭教育學生主題創作、考核評鑑等、新住民影片徵件等)。
於學校網頁建置家庭教育中心官網超連結者。
其他創意作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