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國民中小學家庭教育執行成效檢核平台
 
北門區>學甲區>114710-市立東陽國小
 
評鑑項目 評鑑內容 辦理情形 檔案確認

一、家庭教育列入課程及活動40%

1.各年級實施家庭教育課程之教學內容,要符合課程架構與綱要(15%) 1-1 各年級實施家庭教育課程之教學內容,要符合課程架構與綱要(附件1)
2.高中以下學校綜合活動領域教師、家政教師、特殊教育教師、幼兒園教師、輔導教師專任專業人員(心理師、社工師),參與家庭教育相關研習及培訓,每年至少四小時(15%) 2-1 檢附學校相關人員名冊、研習統計表與比率及相關研習證明(附件2)
3.研發創新家庭教育融入式教材教案、多媒體教學媒材及建立網路學習社群(10%) 3-1 檢附學校相關創新教材或活動相片

二、行政作為40%

4.組織學校家庭教育推動小組(5%) 4-1 檢附實施計畫
4-2 推動小組名冊與分工表
4-3 會議記錄
5.推動家庭教育業務,協助宣導政策及相關資訊(如諮詢專線、活動訊息) (5%) 5-1 檢附學校推動相關活動成果
6.針對重大違規或特殊行為學生及家長之輔導策略或轉介(5%) 6-1 檢附紀錄(如無個案,請註記說明)
7.針對疑似高風險家庭評估辨識及通報作業(5%) 7-1 檢附紀錄(如無個案,請註記說明)
8.申請辦理或協助承辦家庭教育中心相關方案、活動或研習(10%) 8-1 檢附學校申辦活動相關成果
9.辦理親職教育等相關活動(5%) 9-1 檢附相關活動計畫與實施成果
10.提供名額邀請執行兒少保護、虞犯少年及高風險家庭之家長參與親職教育(5%) 10-1 檢附學校相關活動紀錄與簽到表(如無個案,請註記說明)

三、其他20%

11.學校推動家庭教育之創意作為、得獎榮譽、網頁建置等(20%) 11-1 檢附學校創意活動成果
11-2 檢附學校得獎紀錄與表揚
11-3 檢附學校網頁成果建置
11-4 融入相關議題創意活動成果